关于房屋安全鉴定能不能进行局部安全鉴定一直是存在争议的,但市场一定是有需求的,到底应该如何实现现实需求和保障房屋安全之间的平衡,一直是大家都关心和关注的。
《通规》中规定:鉴定时必须进行安全性鉴定和抗震鉴定,这似乎就把局部鉴定一棍子打死了,原因在于,抗震鉴定是对房屋整体来说的,只能对房屋整体进行,这就和局部只进行安全性鉴定出现了不协调的地方。
这份江苏省房地产业协会文件“关于加强房屋局部安全鉴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在网络流传,首先能不能依据这份文件进行房屋局部安全鉴定,笔者是存在疑虑的,但是其中的部分观点我认为是可以进行参考的。
(1)首先文件是肯定可以做局部安全鉴定的,局部安全鉴定的前提是整栋安全,不进行整栋安全鉴定的情况下,需要有完善的工程资料来佐证整栋是安全的。
完善的工程资料具体指什么,文件没有说明,大体上应至少包括设计图纸资料、竣工验收资料。
(2)详细的现场前期核查。现场核查应由资深的结构工程师进行,需要仔细的现场调查,确认结构体系、结构布置、使用功能等确实符合规范且不存在整体安全隐患的前提下才能进行局部鉴定。
(3)进行局部安全鉴定的房屋不能有改建扩建的情况,也不能出现较大的荷载变化和损伤情况。且局部安全鉴定的房屋也不能延长使用年限。
(4)北京地标规定:考虑到有些房屋建筑在使用中需要局部改造(不包括局部加层)仅影响一定范围内的结构构件安全等可仅进行局部的结构安全性鉴定,比如屋顶绿化、屋顶增设太阳能灯,当建筑结构没有明显地基沉降和地基不均匀沉降的情况下,则可对涉及顶层的结构构件进行结构安全性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