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检验承诺书
为保障检验检测质量安全,提升检验检测诚信水平,落实检验检测机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树立诚信守法经营形象,本机构及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二、独立于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所涉及的利益相关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的因素影响,保证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完整。
三、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不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
四、保守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履行保密责任。
五、对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坚决抵制出具虚假报告、不实报告及其它违法违规的行为发生。
六、定期审查和完善管理体系,保证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能够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确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七、在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授权签字人在其技术能力范围内签发检验检测报告,非授权签字人不得签发检验检测报告。
八、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不伪造、变造、冒用、租借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不使用已失效、撤销、注销的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
九、定期向资质认定部门上报包括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遵守从业规范、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等内容的年度报告,以及统计数据等相关信息。按照要求上传有效检验检测报告(证书)编号信息。
十、主动接受社会、媒体和群众的监督,认真对待和处理社会投诉或异议。积极配合资质认定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本机构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有违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违法行为对机构带来的影响并将违法结果向社会公开。
承诺单位:浙江顺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日 期: 2024年1月1日